样品管理规定
1. 样品的交接
样品管理员应与采样室送样人员一起按样品信息对样品检查验收,样品是否完整,签封是否完好,是否贴有样品识别编号(同一编号的多批样品须填写分编号)。样品的数量应能反映该产品的卫生质量和满足检测项目对样品量的需要。样品经核查无误,予以接收: 2. 样品流转
样品在检测、传递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有关样品的使用说明,避免受到非检测性损坏,并防止丢失。样品如遇意外损坏或丢失,应在原始记录中说明,并及时通知监督员,确定解决办法。 3. 样品的贮存
3.1.收样室应配备样品冷藏柜。样品应分类存放,标识清楚。样品贮存环境应安全,无腐蚀,清洁干燥且通风良好。不同检测物品在同一个贮存区域如有影响应,要隔离存放。
3.2.对要求在特定环境条件下贮存的样品,应严格控制环境条件。 3.3.易燃、易爆和有毒的危险样品应隔离存放,做出明显标记。 3.4.样品管理员应对保管样品的完好性、完整性负责。 4. 样品的处置
留样需根据样品的不同性质进行妥善分类保存。做到样品不丢失、不混淆,不因保管不当而损坏变质。
5. 复验样品的提取:由检验人员提出,对同一样品的再检测。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进行复验操作:客户对检验结果有异议提出复验申请时;检验结果异常,检验人员认为有必要时;客观原因造成实验中断,需要重新进行检测时。
6.样品的保密与安全
对要求保密的样品,应根据客户的要求做出相应安排,包括样品接收、流转、贮存、处置及附件资料的管理,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保护样品的完好性和机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