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首批允许临床应用的第二类医疗技术目录
一、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 二、脑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
三、血液净化技术(包括血液透析、血液滤过、血浆置换和腹膜透析等);四、医用高压氧治疗技术; 五、内镜下胃肠肿瘤切除技术;
六、经自然腔道的内镜腹腔手术(NOTES); 七、内镜逆行胆胰疾病诊疗技术; 八、高强度聚焦超声技术; 九、临床基因扩增检验技术; 十、全胰腺切除术;
十一、乳腺癌根治并同期乳房再造技术; 十二、人工关节、椎间盘及椎体置换技术; 十三、半骨盆切除术;
十四、主动脉各部位(升、弓、降、腹主动脉)置换技术; 十五、颅底肿瘤(颅内外沟通肿瘤)切除术;
十六、颅内脑血管畸型(功能区、脑底深部及大型)切除术;
十七、体表器官再造技术(含全鼻、耳廓、乳房、外生殖器、眼窝、指再造等);
十八、面部轮廓整形技术;
十九、全喉切除发音功能重建术; 二十、腹腔镜下子宫颈癌广泛切除术; 二十一、全盆腔脏器切除术(妇产科); 二十二、角膜移植技术; 二十三、白内障超声乳化技术; 二十四、准分子激光角膜屈光手术; 二十五、人工耳蜗植入技术; 二十六、口腔种植诊疗技术; 二十七、口腔正颌类手术;
二十八、本省首次开展而未纳入卫生部规定的第三类医疗技术目录的医疗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