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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T项目投资方案 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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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工程BT项目

投资单位:日 期:投 xxx xxx

资案.

第一章

投资单位简介

第一条 公司概况 xxx 第二条 资产分析

xxx

第二章 项目概况

第三条 项目名称

xxxBT融资建设项目 第四条 项目地点

xxx

第五条 项目概况

xxx

第六条 BT项目投资建设范围

xxx

第七条 项目回购人

xxx

第 BT投资金额

本工程采用BT模式运作,由xxx负责融资、建设,并将建成后的项目移交给回购人,回购人分期支付回购价款。

BT投资金额编制依据xxx。 第九条 项目建设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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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

第十条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第三章 投资建设方式

第十一条 投资建设方式

11.1 xxx出资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具体承担本项目的投融资和建设管理工作。并筹集足额到位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和其他来源的项目建设资金,足额划入项目公司专户存储、专账管理。 11.2项目公司在公司依法设立登记,确保本项目按期、优质、安全完成。

11.3项目经完工验收合格后,由项目公司移交给甲方。完工验收后,由回购人使用已确定的回购资金,向项目公司支付回购款,回购本项目。 第十二条 投资计划

xxx确保按下列要求足额筹集和到位项目建设资金。

项目资本金一次性以现金出资方式足额缴纳注册资本,项目融资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和需要分期投入。

第十三条 回购期限

建设施工工期为xxx个月,结算期为3个月。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项目公司将BT项目一次性移交给回购人,回购人分3年支付BT项目回购款,回购款本金的回购比例为:第一年40%、第二年30%、第三年3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日期或项目一次性移交日期(两者以最早时间)为回购期计算始点,此后每年的同一日作为回购款支付日。每期支付宽限期为 15 日。回购款支付期3年。年综合投资回报率为xxx%。建设期按xxx个月计算年投资回报额。

第四章 项目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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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时间要求

xxx与回购人签署xxx协议之日起 7 日内设立项目公司(暂定名为:xxx公司),回购人给予xxx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第十五条 股权结构

xxx持有项目公司100%的股权。 第十六条 出资比例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应不少于(大写)xxx(暂定)(金额为BT融资建设项目合同价的30%)人民币;项目公司设立前,xxx一次性以现金出资方式足额缴纳注册资本。 第十七条 项目公司注销

项目公司在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并收到回购人全部回购款项(以较迟时间为准)后56天内注销。

第五章 项目回购

第十 项目回购款支付

项目回购期从工程完工验收合格日期或项目一次性移交日期(两者以最早时间)起计算,回购期三年。回购人必须按时、足额进行回购,各年支付的项目回购款项为各年回购款本金部分加上各年投资回报额。

回购款支付表

回购年 xxx年 回购款本金计算 各年投资回报额计算 回购基数*40% 回购基数*年综合投资回报率+回购基数*xxx*年综合投资回回购款 回购本金+各年投资回报额计算 .

回购日期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日期或项目一次性移交日期(两者以最早时间)次.

报率/12 xxx年 回购基数*30% (回购基数-已还回回购本金+年的同一日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日期或项目一次性移交日期(两者以最早时间)第二年的同一日 xxx年 回购基数*30% (回购基数-已还回回购本金+工程完工验收合格日期或项目一次性移交日期(两者以最早时间)第三年的同一日 购款本金)*年综合投各年投资回资回报率 报额计算 购款本金)*年综合投各年投资回资回报率 报额计算 第六章 建设 移交 结算

第十九条 回购人责任、义务

19.1回购人为项目公司的工程建设管理提供必要的便利与协调工作。回购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职责为:

19.1.1负责提供项目建设的相关审批文件,包括项目立项的批复文件、项目用地预审文件、项目环评报告批复文件、项目可研批准文件、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为实施本项目必需的其他文件,以保证项目建设的合法性。

19.1.2负责完成项目的所有前期工作,使之按时达到开工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征地、拆迁工作,包括因施工需要的建设范围以外的临时占地,协调建设过程中各种矛盾。征地、拆迁工作产生的费用经回购人同意确认后,凭签订的有效协议,由项目公司进行拨付给回购人,拨付上限为双方共同协商的价款。

19.1.3负责项目前期工作所引起的任何纠纷、诉讼、赔偿以及事后的行政管理及其他有关事务。 19.1.4负责及时组织交工验收,组织审计部门进行交工决算审计。 19.1.5负责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组织和干扰工程施工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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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项目公司责任、义务

20.1项目公司为项目投资建设人,负责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在建设过程中职责为:

20.1.1负责筹措本BT融资建设项目投资款项,按计划投资建设,确保投入资金满足本工程实施的需要。

20.1.2 依法招标确定符合本工程需要的合格设计、勘察单位,招标文件应采用标准文件。 20.1.3依法招标确定符合本工程需要的合格监理单位。监理单位根据监理合同及相应的规范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环保、合同履行等方面工作进行监理,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20.1.4 按照与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共同最终确认的设计文件(包括设计标准,施工方案)组织工程实施,工程变更须经回购人的审查同意。确保项目工程按质按期顺利完成。 20.1.5 负责建立质量保证体系,严格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 20.1.6 负责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20.1.7 负责工程建设质量、进度、安全、造价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 xxx公司责任、义务

21.1xxx负责BT项目工程全部工程的建设,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责任:

21.1.1从工程开工日期起至该工程建成颁发移交证书的日期为止,对该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负责。

21.1.2针对项目建设要求,设置满足本项目需要的机构。

21.1.3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21.1.4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减少施工期间给公众、地区居民以及商业造成的混乱和其他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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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交工验收

22.1项目公司在组织项目完工后,完善项目资料,及时向回购人提交交工验收申请。

22.2 回购人在项目公司提交交工验收申请之日起21日内,按照合同规定的交工验收程序组织并完成交工验收,若在约定时间内不能组织交工验收工作,应提前5日向项目公司书面说明原因,双方商定完成验收日期。如不说明原因也不组织验收视为交工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回购人出具交工验收证书。

22.3 回购人签发的交工验收证书上列明的交工日期即为交工时点。 22.4 回购人在验收之前提前使用本项目的,视为验收合格达到使用条件。 第二十三条 项目移交

23.1 自回购人签发交工验收证书之日起五日内,双方签订项目移交备忘录,明确移交的内容、手续、期限等具体事项。

23.2 回购人与项目公司办理完移交手续之日视为项目移交之日。 第二十四条 工程结算 24.1 本工程结算办法:

(1)项目回购总额=回购基数+投资回报总额;

(2)回购基数=工程建安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以结算审计报告为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勘察设计费、监理费、招标费、建设单位管理费等。 (3)当年回购款本金=回购基数*当年回购比例; (4)投资回报总额=各年投资回报额之和;

(5)当年投资回报额=(回购基数-已还回购款本金)*当年综合投资回报率。 24.2 回购价款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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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变更及洽商:变更及洽商在报回购人同意、并取得原审批机构批准后(不包括工程洽商),且在此设计变更的规模和标准引起的回购基数的变化不改变原回购款计价原则条件下,经过一定的审查程序,可以调整回购款;

(2)国家如发生变化,回购款应根据有关法律、作相应的调整;

(3)工程造价中税费按施工图预算审定之时的税率和税种计算。如在工程建设期间和移交时应交税的税率、税种、计税基数发生变化,应按国家和地方的、法规和有关文件据实调整该项。 24.3 项目公司在工程交工验收后40天内,向回购人递交工程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 24.4 回购人收到项目公司递交的交工结算资料后40 天内进行核实,经双方确认后报xxx财政局组织审计。回购人协调xxx财政局在90天内完成审计工作,出具交工结算审计报告。

第七章 投资人的权益保护

第二十五条 投资益保护

25.1xxx作为项目投资人,在项目周期内拥有项目的投资权与建设权。

25.2未经xxx的事先书面同意,回购人不得转让其在本项目项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的权利或义务。 25.3 回购人的任何变更(包括但不限于行政隶属变更、整合等原因)并不构成其合同义务的减少或消失。回购人职能变更后,其全部的合同权利、义务由接受回购人行政职能的单位或其上级单位承受,并承担相应的合同责任。

第八章 项目回购保障

第二十六条 项目回购保障

26.1常委会对本项目采用BT方式投资建设的决议。

26.2由财政局将项目回购款列入回购期各年度财政预算,经常委审议通过,并出具正式批准文件。

26.3对本项目进行回购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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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4财政局出具项目回购承诺函。

26.5回购款需由银行出具履约保函;第三方对BT融资建设项目回购价款的保证书。或回购人提供等额回购款可变现的不动产抵押担保

第九章 投资优惠

本项目回购款可能发生的企业所得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及附加,据实计入回购款项。投资方所获得的投资回报利润,出具书面的优惠承诺或相关文件,免收企业所得税。由投资方向税务部门及申报免收,回购方应全力支持免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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