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人事调动制度
条一条 人员调动必须坚持岗位工作需要,专业对口,按正常程序办理。
第二条 院内各科室调动按下列程序办理:
1、医师调动,由医务科提出,会同人事与有关科室协商后,报主管院长,院部讨论批准。
2、护理人员调动,由护理部提出,会同人事与有关科室协调后,报主管院长,院部讨论批准。
3、后勤人员调动,由后勤有关科室提出,经人事与有关科室商定后,报主管院长,院部讨论批准。
4、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原因,院部可以随时调动任何工作人员。上述院内调动,都必须由人事管理处填写科室调动表,任何人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到新岗位报到。
第三条 外单位人员要求调入我院,必须是岗位专业急需人员,调入对象需由相关职能部门考核、评定后递交院办公会议讨论通过。
条四条 外单位调入人员自调入之日起,工资参照正式职工发放,奖金等福利参照同类(同年工作)人员执行。
第五条 对要求调出人员,在科室工作允许的前提下,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所在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相关职能,经院部同意,由人事科办理调出手续。
二、 毕业生入院制度
第一条 我院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接收相关专业应届大、中专院校的毕业生。
第二条 人事管理处负责拟定本年度用人计划、具体条件及招录方案,提交院办公会议讨论。
第三条 人事管理处根据院办公会议的讨论结果,对外发布招聘信息,进行按规定要求的招考。
第四条 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招考工作,并将考试成绩报院部,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录取名单。
第五条 毕业生的人事关系逐步由区人才交流中心代管。
三、 引进外地专业技术人员制度
第一条 对专业技术人中的培养应立足于本院,对一些本院紧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采用引进的办法予以解决。
第二条 相关职能部门和人事科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考核资格审定,递交院长办公会议讨论确定试聘期限、岗位职责、经济待遇等。
第三条 试聘期一般不得低于三个月,试聘期过后,相关职能部门应对试聘人员的业务能力做出书面的评定,由分管院长递交院长办公会议讨论正式聘用事宜。
第四条 同意正式聘用后,由人事与应聘人员签订相应的聘用合同。
第五条 外地专业技术人员的人事关系应由区人才交流中心代管。
四、 卫生技术人员准入制度
第一条 人事处审核资格(身份证、毕业证书、执业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
第二条 通过院部初步考核,填写招聘人员报名表。
第三条 医务处(护理部)或所在科室对其业务考核并复核其资格。
第四条 考核合格者,各职能科室交院部签署意见同意录用。
第五条 体检。
第六条 按专业进行岗前培训。
第七条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执业医师》等有关规定,报当地卫生局审批或备案。
五、 医院协议用工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医院协议用工管理工作,经院部研究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医院招收各类协议工,首先由人事管理处根据医院人员编制情况,按照劳动法及有关劳动法规制定用工计划和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报院部批准后负责办理招收录用、签订合同,核定工资等手续,并负责办理调配、奖惩、福利待遇、辞退等事项,录用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执业准入规定办理。
第三条 医院招收协议工,由人事管理处签署劳动合同后统一调配给所属各职能科室,由用工科室直接管理,用人科室负责考勤、考绩,提出奖惩或辞退意见,由财务科编报工资表,经人事管理处审核后执行。
第四条 招用的协议工须持本人的身份证及相应的学历证书和资格证书,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上,体检合格方可录用。
第五条 协议工录用期控制在一年以内但不超过三年,合同期满继续留用须续签合同,新录用协议工试用期为3~6个月,如发现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和不符合录用条件者不再留用。
第六条 协议工违反国家法令和医院规章制度,工作不负责的、发生重大差错、服务态度差、不服从分配、不能完成本职工作者医院有权随时辞退或酌情予以处罚。
第七条 录用外单位离退休人员和待业人员,涉及原单位争议时,医院不负责合同以外事宜,对争议之外由协议工本人出面和原单位协商,协调无效时和医院终止劳动合同。
第 协议工工资待遇按照劳动法规,参加社会标准实行男女同工同酬、按劳分配原则,以双方协议达成的工资标准执行。
第九条 协议工工资福利待遇参照院内相关执行。
六、 考勤制度
第一条 全院实行考勤制,各科室负责人负责全体科员考勤工作,每月如实填写考勤表,并于次月5日前报人事管理处。
第二条 各科考勤必须专人负责,每日的考勤情况要真实地记录在考勤表上,符号要准确,有差错改动时,须经科室领导批准后,由考勤员更改,个人不准随便改动。
第三条 全院职工要严格遵守考勤请假制度,各科领导应严格按请假制度把关,按规定批假。对于因无组织纪律擅离岗位的职工按旷工论处,严重旷工累计满一个月或连续旷工15天者,医院报上级部门予以除名。
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论处:
1、无故不参加应到会议的;
2、科室负责人未知下属人员去向的;
3、病假当日不交病明书(急诊除外)或未与科主任、护士长请假者;
4、假期已满而未办理续假手续者;
5、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院者。
第四条 建立销假制度。各类人员请假期满回院必须向人事科销假,除不可抗拒原因未按时销假者,一律按旷工论处。
七、 请假制度
第一条 假期的种类、名称及时间
一、探亲假。请假条件:工作满一年后从第二年起,已婚职工与配偶或未婚职工与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内团聚的,即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的可享受探亲假。
其假期规定如下:
1、探望配偶,假期30天(不含路程)。
2、未婚职工探父母,假期20天(不含路程)。
3、已婚职工探父母,假期20天(不含路程)。
上述假期只能享受一方(配偶除外),有下列情况者不再享受当年探亲假待遇:1)、职工当年结婚、离婚、丧偶的;
2)、见实期间不能享受探亲待遇,期满转正为正式职工后,上半年转正的,当年享受探亲待遇,下半年转正的,下半年起享受探亲待遇;
3)、当年六个月(累计)以上长期病假者;
4)、产假和哺乳假期间与家属团聚一个月的;
5)、女职工请哺乳假者(享受探亲假待遇的,其探亲假时间工资可以照发,路费按规定报销)。
6)、外来人员;
7)、配偶或父母不论用什么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团聚过的。
二、婚假,假期3天(不含路程)。符合晚婚规定的加12天。婚假和未婚职工探父母的当年只能享受一种,晚婚假可以另加。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三、丧假,假期3天(不含路程)。
四、产假:
1、正常分娩假期90天, 难产或多产的加15天,(包括产前按排15天以内的产前假)。
2、符合晚育条件的男方享受5~7天的护理假。
3、哺乳假:凡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职工、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在领取独生子女证后,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方可请哺乳假,哺乳假原则上不执行。
五、放射(疗)假,每年给假一次,假期30天。
六、年休假:
1、休假对象:
凡本院职工(正式在编),只要符合文件规定休假条件的均能享受休假。退休返聘人员和借用期满一年以上借用人员也参照执行。
2、假期标准:
参加工作满5年不满10年,休假7天(其中后半年参加工作者3.5天)
参加工作满10年至20年者,休假10天;
参加工作满21年至30年者,休假15天;
参加工作31年以上休假20天。
3、下列情况之一的当年或下年度不享受年休假:
1)、当年病假、疗养假累计超过45天的;
2)、当年请事假累计超过20天的;
3)、当年病假、事假相加超过45天的;
4)、当年产假90天的。
4、符合享受年休假条件的工作人员,如当年已享受探亲假或六年一次探望父母假期的,其年休假时间减半。
5、当年享受年休假后再请事假,其事假天数累计超过上述规定时间的,则下一年度不再享受年休假。
6、假期审批手续仍按医院请假制度,逐级批准,报人事科备查。
七、病假:员工就诊应经保健科同意后去相关科室就诊(急诊例外)。员工住院经保健科同意后,由业务院长审批。出院后办理请假手续(所有员工不得挂家庭病床)。
八、事假:请事假以不影响工作为原则,本人申请:事假三天以内由科主任或护士长审批,三天以上由科主任或护士长签署意见后报所属职能部门审批。
第二条 请假的程序、手续及审批权限
一、除七天节假日和星期天以外的各类假期都必须到人事科办理请假手续,病假凭医师诊断证明,其它假期必须书写请假条,并需通过逐级按规定审批权限批准后,方为有效。
二、病假经本院保健科出具证明,报科主任、护士长批准有效,外单位病假条医院不予承认(特殊情况例外)。年休假由科室主任护士长审批。一周以上的病事假均须经分管院长最后审批(未经批准而擅自不上班的做旷工处理)。探亲假、婚丧假等需经科室、职能、分管院领导批准方可,请假条一律交人事管理处备案。
三、科主任、护士长的各类假期需所属职能科室批准,分管院长签字尚可,职能科室负责人请假需经院长批准。
四、职工放射(疗)假、年休假,由本人申请,科室安排,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报系统主管部门审批(医疗系统由医务科、护理系统由护理部,院办等由所在科室审批),报人事科备案。全体中层以上干部外出,均需报院部批准(由相应分管领导签字方可),人事管理处备案。
五、婚假:须提前提出申请,经科室负责人同意后,报系统主管部门批准,送人事管理处备案。
六、丧假:先填申请单,经科室负责人签名,职能科室签署意见后报人事管理处备案。
七、 产假:凭准生证和产科医疗证明,科室领导签署意见,月末报考勤时附考勤月报表上,报人事管理处登记。
八、哺乳假:由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所属职能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院部批准,报人事管理处登记。原则上不执行。
第三条 假期的使用
一、探望配偶,假期一次用完,不得分开和跨年度。确因工作需要,当年无法安排,由科室提出书面申请,主管部门同意,报院部批准,可跨年度使用。
二、未婚职工探父母,假期须一次用完,不跨年度。
三、已婚职工探望父母,不得延期下一轮使用。
四、放射(疗)假,可分开使用,跨年度作废。
五、年休假:经批准后可分开使用,跨年度作废。
六、婚假(以结婚登记时间为准),当年使用,跨年度作废。
七、此制度最终解释权归院部。
八、新职工上岗前教育制度
第一条 为了使新职工上岗前了解医院的基本情况,尽快转换角色,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责,特制订本教育制度。
第二条 对新职工进行上岗前教育,使其了解医院的工作性质、目的任务和有关的法令、规章制度、本人的岗位职责及应遵守的职业道德等。树立以病人为中心观念。
第三条 教育内容:
1、医德医风教育;
2、员工手册学习:有关文件与法令;
3、医疗相关知识:医疗安全与管理;
4、岗位职责;
5、规章制度。
第四条 教育时间:3~4天。
第五条 教育形式:
学习有关文件材料,请院部领导作报告,介绍医院概况,提出要求。请院办人事、医务、护理、保卫、物业管理等有关科室介绍医院的规章制度,并提出要求。
第六条 新职工上岗前教育结束后需填写《干部履历表》、个人信息表。
第七条 上岗前教育具体由人事处组织实施。
一、现在企业人事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人力资源规划、招聘及任用、员工培训、工资与福利、绩效考核与奖惩、考勤与休假、人事档案、员工守则(或权利与义务)、劳动合同与卸职管理等。
二、在大企业人力资源规划是企业发展、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内容,小企业一般就统归在员工招聘的规定中了。
三、有的大企业人事制度就叫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小企业主要沿用那种以人事工作为主的管理制度。但是有的规定是必不可少的,如人事任免手续、劳动合同的签定与管理、保密制度在人事制度中的体现、人事档案管理等,如果企业的考勤制度和薪资制度成文,可以在人事制度中引用,如“见制度”等,如果没有成文也应该制定在人事制度中。
四、制度章节的设定形式。简单明了的形式就是将每一项内容制订为一章,每个具体事项制订为一条。
下面是根据本人经验列出的小企业人事制度基本提纲:
第一章:总则
宗旨、原则、主要负责部门及其职责。
第二章:员工招聘
招聘计划的制定与落实,包括招聘方案的制定、审批、发布;
应聘的接待与审查,面试负责部门、内容及录用的决定、不予录用的情形;
录用手续、录用后的试用期,试用期转正的申请、考评与审批。
第三章:员工任用
根据领导批示签订劳动合同,必要的明确劳动合同中的岗位责任、保密条款;
岗位责任、任用期间的调(升)职。
第四章:员工培训
培训计划、形式、内容、要求、考核等。
第五章:绩效考核
考核的标准、形式、期限、结果(奖惩)等。
第六章:薪资及待遇
企业或岗位基本薪资构成、等级标准;福利待遇、薪资的调整。
第七章:考勤及休假(可引用)
第八章:卸职管理
辞职、辞退、合同终止的劳动关系解除、资遣退职等办理程序。
第九章:员工守则(可引用)
劳动纪律、职业道德、文明礼仪等行为规范 。
第十章:人事档案管理
员工个人人事档案的建立、人事信息管理、人事手续中的文件归档管理等。
2.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使公司人事管理走上正规化、制度化、现代化的道路,在有章可循的情况下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特制定以下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用人原则: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第三条 公司的用人之道是:因事择人,因才适用,保持动态平衡。
第四条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基本准则是:公开、公正、公平、有效激励和约束每一位员工。
1、公开是指强调各项制度的公开性,提高执行的透明度。
2、公平是指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为每个员工提供平等竞争的机会。
3、公正是指对每位员工的工作业绩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并给予合理的回报,同时赋予员工申诉的权利和机会。
第五条 公司涉及人力资源方面的管理均依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 员工招聘管理
第六条 公司所需员工,一律公开条件,通过各种途径面向社会招聘。
第七条 本公司员工的任用应以所核定的“人员编制表”人数为限,其任用条件以“职位说明书”为依据,采用面试和笔试两种方式,依实际需要任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若需笔试,试卷由用人力资源部提供。
第 各岗位人员的派任,均依总公司统一为准则。
第九条 员工招聘程序如下:
1、用人部门需规范填写《员工需求申请表》,并按要求通报相关领导审批,批准后交送人力资源部。
2、人力资源部选择合理有效的招聘渠道,并发布招聘信息。
3、人力资源部收集应聘人员的求职登记表、身份证、学历证以及其它有关业务资历材料。
4、人力资源部主持面试,用人部门或公司领导视情况参加,并在《应聘人员登记表》中填写意见。
5、面试后两天内,由人力资源部向合格的人才发出通知,并办理报到手续。
6、经核定录用人员应按规定日期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妥下列手续:
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
②填写《员工档案登记表》;
③交验个人身份证、毕业证以及其它相关证件(如职称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办理经济担保。
第十条 担 保
1、凡公司员工均须办理担保手续,担保形式如下:
①最高学历证原件
②郑州市固定房产复印件及该房产所有人书面担保。
上述两种形式,任选其中一种即可。
2、在本公司工作的员工不能担任保人。
3、担保人所负一切担保责任,决不因被担保人的工作地点有所不同而借口推脱。
4、公司于每年定期“对保”,并在认为必要时随时办理“对保”。
5、被担保人离职一个月后,如无手续不清或亏欠公-款等情况,即向本人发还经济担保相关资料。
第三章 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
第十二条 公司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均为一年。
第十三条 连续两年与公司签定劳动合同者,公司提供或缴纳基本养老及医疗保险
第十四条 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须承诺保守公司商业机密。
第十五条 在员工劳动合同期满前10日,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员工本人及用人部门,用人部门根据员工合同期内工作表现确定是否继续聘用该员工,并将结果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根据双方续签劳动合同的意愿,通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逾期不签且未作说明者,即视为自动待岗(待岗期间无薪)。
第十六条 员工劳动合同期满而原工作部门不同意续签,员工又不能联系到新工作部门时,劳动合同终止,合同期满,员工不愿意再在公司工作的,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 人力资源部于合同终止当日通知合同终止,员工办理终止劳动合同及离职手续。
第十
第四章 档案管理
第十九条 员工档案是为每位员工建立的内部管理资料,包括员工的有关招聘、录用、合同、考核、薪资、奖惩、培训等材料,建立此档案旨在方便内部管理。
第二十条 员工档案自员工报到之日起建立,每人一份,按部门动态管理归类,依员工顺序号进行存放保管,由人力资源部指派专人负责管理。
第二十一条 公司员工内部档案应及时、全面地收集到人力资源部门统一保管,各部门应主动将平时形成的应归档材料及时递交人力资源部保管。若员工个人情况有变更,如:姓名、籍贯、文化程度、专业技能等,员工应以书面方式及时准确通报人力资源部,以便员工档案内有关记录得以相应更正。驻外机构在当地招聘的人员须建立详细的人事资料存档备查,并将所应聘人中的主要个人资料整理,汇总后交公司人力资源部存档。
第二十二条 为确保档,档案管理人员应随时对档案进行检查、核对;员工离职时,其档案应以年度为单位归入离职人员档案,保存期限为两年。
第二十三条 员工人事档案的使用
1、员工人事档案是为公司决策部门提供各种人事方面的基本依据,并为人事统一分析提供资料。
2、查阅、借阅员工档案的人员须是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且只能查、借其下属档案;查阅、借阅员工档案的人员须填写《档案查阅(调阅)登记本》,档案借出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
3、档案管理人员和查阅者不得私自增删,涂改,泄露档案材料内容。
第二十四条 员工档案仅供公司内部使用。
第五章 员工管理
第二十五条 凡属公司的员工,公司对其拥有管理、调度和分配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服从公司安排是每个员工第一素质。
第二十七条 公司各部门员工自进入公司起,就应受到公司文化体系的教育、培训,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第二十 各部门员工应接受上级主管的指挥与监督,不得违抗。
第二十九条 员工应尊重和维护公司信誉和形象,凡涉及本公司方面的信息,非经许可不得对外公布;除办理本公司指定任务外,不得擅自以本公司名义开展各种活动。
第三十条 员工在服务期间不得经营或出资与本公司类似及职务上有关的事业,或兼任公司外的职务。
第三十一条 员工应尽忠职守,并保守业务上的一切机密。
第三十二条 员工应爱护一切公司财物,非经许可,不得私自携出公司。
第三十三条 员工对外接洽业务,应态度谦和,不亢不卑,并不得有骄傲满足等损害公司名誉的行为。
第三十四条 员工应彼此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吵闹,斗殴,搬弄是非或其它扰乱秩序妨碍纪律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 所有员工须按公司规定积极参加公司会议及各项活动,期间违纪者按平时规定的3倍处罚。
第六章 考勤休假
第三十六条 工作时间规定
1、公司行政人员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每周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六。
2、公司实行的作息时间为: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7:30
若需调整作息时间则由行政部另行通知。
第三十七条 考勤管理规定
1、 公司考勤记录实行打卡制,员工每天上班前、下班后两次打卡,无论任何情况均需打卡;
2、 公司严禁代人打卡,代人打卡被发现者,第一次对双方当事人各处以罚款50元,第二次对双方各处以罚款200元,并各记大过一次;
3、 考勤卡上空白处以《出差、请假登记本》上的内容为依据,不在由人力资源部填写。
第三十 考勤内容
1、迟到:上班时间已到未打卡者,且时间在半小时之内
2、早退: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且时间在半小时之内。
3、擅离职守: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且时间在半小时之内。
4、旷工: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超过半小时,或未经准假而不到岗者。
第三十九条 考勤处罚
1、员工每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10元,以后逐次累加10元;
2、一个月迟到、早退合计5次(含)以上者记大过一次,第一次被记行政大过者罚款200元,第二次被记行政大过者罚款1000元;
3、旷工半天(迟到半小时以上,或者早退半小时以上按旷工半天计)扣1天半的工资;
4、旷工1天扣3天工资;
5、在一个月内旷工两天(含)以上,或者全年累计旷工5天(含)以上上者,予以辞退;
6、调休、出差、请假若在《出差、请假登记本》上无记录,以旷工论处,但因突发事件或急事不能先行告假、出差者,应利用电话或其它方法迅速向直属上级告假,事后须在2个工作日内补填《出差、请假登记本》
第四十条 休假规定
1、除规定假日及因公出差外,凡不能上班的员工均应依本规定请假。
2、员工请假须填写《请假单》事先报主管批准,并按规定办妥工作代理人,经审批后,方得离开,否则以旷工论。但因突发事件或急病不能先行告假者,应利用电话或其它方法迅速向直属上级告假,事后须在2个工作日内补填《请假单》。
3、假期已满,但未销假,又未续假者,也以旷工论。
4、批准权限:部门经理假期必须由总经理批准,员工3天(含)以内的假期由部门主管领导批准,3天以上的假期由总经理批准。
第四十一条 根据国家及公司的规定,请假分为以下几种:
1、病假:员工本人因身体不适需要到医院就医,而不能到岗工作的,视为病假;年累计病假不超过10天(含)的,为半薪假,超过10天的为无薪假。病假必须向考勤员出示医院相关证明,无证明者按事假处理。
2、事假:员工本人因私事不能到岗工作的,视为事假;事假为无薪假,如未满一个工作日的,按钟点计算。
3、婚假:员工或其亲属结婚可以申请婚假,婚假为有薪假,婚假需提前3天持有效证明申请。
①员工本人结婚的,婚假为 5天,晚婚者7天;
②员工子女结婚的,可请婚假2天;
4、产假:女方为无薪假,公司可保留其原有岗位;男方可享受5天带薪假
5、丧假:有薪假
①员工父母,配偶丧之的,可请假5天;
②祖父母,兄弟姐妹(直系)及子女,岳父母丧之的可请假3天。
第四十二条 公司住外营销人员每月可带薪休假3天,但休假须经部门经理批准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当月未休息者,可享受全勤奖60元;累计6个月全勤奖者,可报销所负责市场到郑州往返车旅费,同时享受7天特别带薪假。
第四十三条 国家法定节日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元旦(一天) 五一(三天) 国庆(三天) 春节(七天)共计14天
第四十四条 若因业务需要,本公司可临时变更休假日或于休假日照常上班。
第一章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人事管理,明确人事管理权限及人事管理程序,使公司人事管理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公司全体职员,即公司聘用的全部从业人员
第三条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外,本公司的人事管理,均依本制度规定办理。
第二章人事管理权限
第四条总经理确定公司的部门设置和人员编制、一线经理的任免去留及晋级,决定全体职员的待遇。
第五条人力资源部工作职责:
一、协助各部门办理人事招聘,聘用及解聘手续。
二、负责管理公司人事档案资料。
三、负责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建立、实施和修订。
四、负责薪资方案的制定、实施和修订。
五、负责公司日常劳动纪律及考勤管理。
六、组织公司平时考核及年终考核工作。
七、组织公司人事培训工作。
八、协助各部门办理公司职员的任免、晋升、调动、奖惩等人事手续。
九、负责公司各项保险、福利制度的办理。
十、组织各部门进行职务分析、职务说明书的编制。
十一、根据公司的经营目标、岗位设置制定人力资源规划。
十二、负责劳动合同的签定及劳工关系的处理。
第六条部门主管提出部门人员需求计划;部门主管决定部门经理以下职员的任免、考核、去留及晋降;部门主管推荐本部门职员待遇方案。
第三章人员需求
第七条在经营年度结束前,人力资源部将下一年度的《人员需求计划表》发放给各部门,部门主管须根据实际状况,认真填写后,上报总经理审批。
第总经理根据部门所上报的人数,以及公司的投资、经营方案,来确定公司下一年度人员的规模和部门设置。
第九条经总经理所确定的人力资源计划,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招聘事宜。
第四章职员的选聘
第十条各部门根据工作业务发展需要,经总经理核定的编制内增加人员,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进行内部调整,最大限度的发挥现有人员的潜力。
二、从公司其他部门吸收适合该岗位需要的人才。
三、到人力资源部领取《人员增补申请表》,报部门主管、人力资源部主管、总经理审批。
第十一条各部门编制满后如需要增加人员,填好《人员增补申请表》后,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二条上述人员的申请获得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招聘所需人员。
第十三条求职人员应聘本公司,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所有求职人员应先认真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由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初试。
二、初试合格后,应聘人员详细填写《应聘人员工作履历表》和《应聘人员工作经历、社会关系状况表》,然后由人力资源部门安排与业务部门主管复试。
三、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应聘要经总经理面试透过。
四、复试合格后,通知应聘人员一周内等结果。
五、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应聘人员填写表格所反映的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无误后,报总经理审批,由人力资源部门通知应聘人员到岗,并办理体检手续。
第十四条体检合格后,人力资源部通知应聘者报到,所有应聘人员的材料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存档备查。
第五章职员报到
第十五条所有招聘录用的新职员正式上班当日先向人力资源部报到,并以其向人力资源部报到的日期,即起薪日。
第十六条报道当天所有新职员须携带:
一、两张一寸免冠照片;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职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服务自愿书、医院体检表;
第十七条担保书
一、本公司的所有员工均需办理担保手续,并经人力资源审核后方可报到;
二、担保人须是具有正式职业、有固定住房、北京户口。
三、凡为本公司员工与担保的员工有配偶或直系亲属关系者,不能做担保。
四、被担保人如有下列状况之一者,担保人应负赔偿职责:
1、亏空或借用财物不还者
2、偷窃、丢失本公司资料、器材、工具及物品者
3、假冒本公司名义向外诈骗、招摇有确凿证据者
4、故意毁坏本公司的设备或其它物品者;
5、营私舞弊或其他不法行为导致本公司受损害者
6、移交不清或弃职潜逃导致本公司受损害者
五、担保人因故退保,应以书面通知本公司,经同意后方能解除担保职责;
六、担保人应于员工离职半年后而无未了事项时方能解除担保职责,保证书自动失效;
七、公司每年定期对保,并在认为必要时,随时办理对保;
第十
一、本市的员工要将档案转入本公司,由公司统一寄存在《中科院人才交流中心》;如果有特殊状况不能将档案调入的,经人力资源主管同意后,暂缓办理,并同时携带原单位出示的《离职证明》,下岗人员出示《下岗证》;
二、如果是外地职员须办理完《就业证》或《暂住证》方可上岗,《就业证》或《暂住证》、《毕业证书》的原件交由人力资源部存档,否则视为拒聘,员工离职时交换本人;
第十九条
一、报到当日,人力资源部应向新职员介绍公司的简介以及有关人事管理规章制度,并由人力资源部主管与其签定《试聘协议》,一式两份,一份交由人力资源部存档,一份试用员工自留。
二、办理报到手续领取下列资料:
1、员工手册
2、员工资料卡(填写交行政中心)
3、办公桌的钥匙
第二十条新职员办理完报到手续后,人力资源部门领其到用人部门试用,由部门主管理解,并安排工作;
第二十一条人力资源部根据试聘合同中的工作级别填写《工资通知单》,一式两份,一份交财务部门,一份由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六章:职员试用
第二十二条新职员一般有三个月的试用期。
一、新员工试聘期间按公司《职员考勤及休假、请假管理制度》能够请事假和病假,但试聘期按请假天数顺延。试用期上班不足三天的职员要求辞职,没有工资。
二、新职员在试用期间旷工一次或迟到早退累计三次(含三次)以上,即随时解聘。
第二十三条试用期的考核
一、新职员在试用期满后,人力资源部将《职员转正考核表》发给试用的新员工,新职员根据自身状况,实施求是填写表中的“评核资料”和考核资料中的“自评部分”。
二、部门主管根据新职员在试用期的表现,公正地评分并写出初核评语。
三、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新职员在试用期间的出勤状况,如实地填写考勤状况。
四、考核结果将根据初核评分和考勤状况来确定。
第二十四条转正
用人部门根据考核结果,在新职员试用期满之后一周内,做出同意转正,延长试用或不拟录用的决定,并将该《职员转正考核表》报请部门主管、人力资源部主管审批。
第二十五条提前结束试用期:
一、在试用期间,对业务素质、技能、工作适应潜力及工作成效个性出色的新职员,试用部门主管能够提前结束试用期,并将《职员转正考核表》报请人力资源主管、总经理批准。
二、在试用期内,对明显不适合某岗位或不适合录用的职员,试用部门能够提前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职员转正考核表》,经部门主管或人力资源部主管批准后,安排在其他岗位试用或提前辞退试用职员。
第二十六条考核结果的评定
一、考核办法采用项目评分发进行,考核资料分成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标准,每个标准限定一个最低分数,下一个标准的最低分数到该标准的最低区域为分数选取区间。
二、考核结果的评定标准:
1、考核结果95分以上提前转正晋升工资;
2、考核结果85—94分按期转正晋升工资;
3、考核结果75—84分按期转正不予晋升工资;
4、考核结果60—74分延长试用期;
5、考核结果低于60分试用不合格,不拟聘用;
第七章职员录用
第二十七条被正式聘用的新职员,由人力资源部发给《职工聘用合同》,由人力资源部与其签定《职员聘用合同》,一式两份,一份交由人力资源部存档,一份交新职员自留,聘用日期及正式工资的起算日期自试用期满之日计算。
第二十《职员聘用合同》按公司经营年度一年签定一次。聘用期满,如不发生解聘和离职状况,将继续聘用。职员如不续聘,须在聘用期满前十五天书面通知人力资源部。年中新进职员,转正后聘用合同签到公司经营年度终了。
第二十九条人力资源部根据《职员聘用合同》填写《工资通知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给新职员本人,一份由人力资源部存档。
第八章职员培训
第三十条为提高员工的自身素质和工作技能,公司举办各种培训并根据业务的需要和员工的表现选派优秀的员工参加IBM、CA、Lotus、微软、培训机构等举行的各种培训。
第三十一条员工的培训分为职前培训、在职培训、专业培训三种。
一、职前培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资料为:
1、公司简介、人事管理规章的讲解;
2、企业文化知识的培训;
3、工作要求、工作程序、工作职责的说明;
4、请业务部门进行业务技能培训;
二、在职培训:员工不断的研究学习本职技能,各级主管应随时施教,提高员工的潜力;
三、视业务的需要,挑选优秀的员工参加培训机构的专业培训,回公司后将学习的资料传授给其他同事;或邀请专家学者来公司做专题培训。
第三十二条为加强培训管理,使理解培训的员工更好地为公司创效益,公司制定培训协议书,凡参加IBM举办的一些重要项目培训的员工,在理解培训前应与公司签订协议;并遵守下列条款:
一、保密条款:
对在培训过程中所获得和积累的技术,资料等相关信息(包括软、硬件),乙方在培训后立即叫技术中心统一保管;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私自拷贝、传授或转交给其它公司或个人。
二、服务期条款
具体服务期的规定如下:员工每完成1个项目培训,其服务期为二年,培训前公司服务的年限按一半折算为培训后的服务期。
三、赔偿标准条款:
乙方理解培训后如未按照甲方服务期要求执行的,乙方应按服务逐月等份递减的原则向甲方培训补偿费。培训补偿费缴纳公式为:
培训前服务年限为M1,培训所花费用Y。
培训后服务年限为M2,培训补偿费为X。
应服务期限为M3,年限以月份为单位。
X=Y(M3-1/2M1-M2)/M3
第九章工作守则和行为准则
第三十三条员工工作守则包括
一、每位员工都要有高度的职责心和事业心,处处以公司的利益为重,为公司的发展努力工作。
二、树立服务意识,始终面向市场,面向用户,带给具有“国际品质、名牌服务、物超所值”的信息产品。
三、牢记“用户第一”的原则,主动、热情、周到的为顾客服务,努力让顾客满意。
四、员工要具备创新潜力,透过培养学习新知识使个人素质与公司发展持续同步。
五、讲究工作方法和效率,明确效率是企业的生命,实行四小时答复制(即所有上级安排的任务,均须在四小时内答复工作进度)。
六、要有敬业和奉献精神,满负荷、快节奏、高效率是对所有员工提出的敬业要求。
七、具有坚韧不拔的毅力,要有信心有勇气战胜困难、挫折。
八、要善于协调,融入群众,有团队合作精神和强烈的群众荣誉感,分工不分家。
九、要注意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正直无私的个人品质。
十、明确公司的奋斗目标和个人工作目标。
第三十四条职员遵守的行为准则包括:
一、职员应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制度;
二、职员应服从公司的组织领导与管理,对未经明示事项的处理,应请示上级,遵照指示办理;
三、职员应尽职尽责、精诚合作、敬业爱岗、用心进取;
四、职员应严格保守公司的经营、财务、人事、技术等机密;
五、遵守四小时复命制,把1%做到100%。
六、职员不得利用工作时间从事第二职业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七、职员不得损毁或非法侵占公司财务;
八、职员务必服从上级命令,有令即行。如有正当意见,应在事前陈述如遇同事工作繁忙,务必协同办理,应遵从上级指挥,予以协助;
九、在公众面前做到仪表整洁,举止端庄,行为检点,谈吐得体。切记每位员工的言行是公司形象和风貌的体现;
十、公司内员工之间要团结合作,互相信任,互相学习,沟通思想,交流感情;
十一、遵纪守法,遵守公共道德,对外交往要有理、有利、有节;
十二、执行员工手册;
第三十五条工作时间八不准:
一、不准聊天、吵闹;
二、不准无故离岗、串岗;
三、不准打私人电话闲聊天;
四、不准唱歌、听音乐;
五、不准看闲书、玩游戏;
六、不准上班时间接待亲友或办私事;
七、不准迟到、早退、旷工;
八、不准渎职、失职,贻误公务;
第十章员工的考勤、休假、请假制度
第三十六条职员考勤、休假和请假应严格按照公司《职员考勤即休假、请假管理制度》执行。
第三十七条工作时间
实行每周五个半天工作日,每一天工作7小时(周六除外)
周一及周五:9:00---17:30工作11:45---13:00为午餐休息时间周六:9:00---12:00
第三十迟到、早退或旷工
员工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早退、旷工。从每月月初开始累计迟到(早退)按分钟计算扣除当月工资,1分钟扣除1元,第一次迟到(早退)提醒注意,第二次迟到(早退)口头警告,第三次迟到(早退)写出书面检查,并再加罚款50元。当月累计7次迟到(早退)的,给予警告处分,当月连续三次警告的,公司有权予以劝退。
每次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的,按旷工(半天)处理。旷工一天扣除2倍的当日基本工资。当月累计旷工5。5天,连续旷工3天者,公司有权予以劝退。
第三十九条
一、上班时间不允许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禁止读报,读与工作无关的书籍,不允许聊天,不允许打私人电话,因公外出应请示主管
二、不允许员工从事第二职业或对外兼职活动,但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升学考试、学习培训,提高业务素质。
第四十条加班:如因工作需要,需在非工作时间工作的,经部门主管同意,可加班。加班者,需填写加班申请单,并交行政中心备案。但公司不提倡不必要的加班,如因个人的原因,拖延工作时间,不算加班。公司规定经理级以下人员为计酬加班,为5元/小时。经理级以上人员为不计酬加班
第四十一条:假期管理:为严格劳动制度,加强公司对员工假期的管理,对各种假期的申请和审批程序做如下规定。
一、节假日:
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包括元旦(1天)、五一(1天)、国庆(2天)、春节(3天)等法定休假日,参照机关规定执行。
二、工作年假:工龄满一年以上、业绩突出的员工,经主管报请总经理批准,可享受5天年假。工龄满二年以上、可享受7天年假。主管安排职工休年假时,需提前15日向总经理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确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休假的,由公司给予相应补助。
第四十二条事假:员工在工作期间,确有私事要处理,务必请假。员工请事假须先填写“事假申请单”,半天以上(不超过1天)的由部门主管批准,1天以上的由部门主管核准,报总经理批准。事假期间扣除当日基本工资,事假超过10天以上的,公司有权予以解聘,(特殊状况除外)。经过批准的申请单交行政中心备案。因急事,如不能及时提前请假的,应于当日打电话通知本部门,回来后及时补填请假单。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的,按旷工处理,扣发当日工资;旷工连续超过3日,累计当月5。5天者,公司无条件解聘。
第四十三条病假:员工确实因病不能上班时,应填写“病假申请单”,并出具医院证明,半天以上(不超过1天)的由单位主管批准,1天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全年累计病假不超过3天的不扣除工资,超过3天的,超出部分计发50%的工资(特殊状况除外)。经过批准的申请单交行政中心备案。工作帮手网foXer
员工因急病,不能及时提前请假的应于3小时内打电话通知本部门,并于上班后补填请假单。
第十一章工资待遇
第四十四条、职员待遇按照《仪科惠光公司薪资方案》执行。
一、职员的工资由基本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住房补助、呼机补助、午餐补助、销售提成、奖金、福利等部分组成。
二、基本工资统必须为x元。
三、职务工资依照职员所在职务的素质要求、工作量与职责的轻重而定,每季度考核一次。
四、职员转正后,福利补助包括呼机补助x元/月、午餐补助x元/月、住房补助x元/月。
五、工龄补助:在公司工作年满一年的职员,每年增加x元的工龄补助。
六、奖金:
1、销售提成:根据各业务部门的业务指标,确定提成标准。
2、每月奖金和年终奖金按照《职员考核办法(试行)》中的“奖金核发”部分执行。
七、全勤奖励:全年出满勤,未请假、无迟到、早退、旷工者,在年终一次性发放全勤奖。
第四十五条
一、职员工资发放日期:职员工资,采用月工资制,于每月9日发给(如遇节假日提前或顺延)。
二、公司工资实行保密制度,员工个人的工资对其他员工保密,如员工对其工资有异议,请与人力资源部主管联系;
三、新进员工自报到日起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按日计算。
具体计算公式为:
(员工基础工资+岗位工资)/本月的工作日总天数Х实际工作天数
第十二章考核
第四十六条、职员的考核分为转正考核、每月考核、季度考核、年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晋级(降级)、提职(降职)、奖金、罚款的依据。其中职员转正考核按照本规定中第五章规定的办法执行,每月考核和季度考核则按照《仪科惠光公司人事考核办法》执行。
第十三章人员调动与晋升
第四十七条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职员的工作岗位,职员也能够根据本人意愿申请在公司各部门之间流动。职员的调动分为部门内部调动和部门之间调动两种状况:
一、部门内部调动:是指职员在本部门内的岗位变动,由各部门经理根据实际状况,经考核后,具体安排,并交人力资源部存档。
二、职员部门之间调动:是指职员在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的流动,需经考核后拟调入部门须填写《职员调动、晋升申报表》,由所涉及部门的主管批准并报总经理批准后,交由人力资源部存档。
第四十晋升制度:
一、为提高员工的业务知识及技能,选拔优秀的人才,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制定此办法。
二、晋升分四种:1、职等职务同时升迁;2、职等上升、职务不变3、职务上升、职等不变4、与职务无关的资格晋升
三、每季度人事考核成绩一向在优秀者,再考察该职员以下因素:
1、具备较高的职位技能2、有关工作经验和资历3、在职工作表现及品德4、完成职位所需要的有关训练课程5具有较好的的适应性和潜力。
作为后备干部储备库。
四、职位空缺或需要设立时,思考后备干部储备库。
五、晋升:分定期不定期
1、定期:每年4月1日,根据人事考核办法(另行规定)和组织经营状况,统一实施。
2、不定期:(1)破格提升:职员在平时人事考核中,对组织有特殊贡献、表现优异者,随时得以提升,每年破格提升的名额控制在10%左右,体现向业务人员倾斜。
(2)工龄工资:每在公司服务满一年,工龄工资增加x元,五年后不再增加。
六、晋升操作规程:
凡部门呈报晋升者,部门准备下列资料:1、《职员调动、晋升申报表》2、员工的人事考核表3、主管鉴定4、具有说服力的事例5、其他相关材料
人力资源部则根据该表中调整的资料填写《工资通知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由本人,一份由人力资源部存档。
第十四章奖惩
第四十九条公司对以下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功受奖:
一、保护公司财产物资安全方面作出突出贡献者;
二、业绩突出,为公司带来明显效益者;
三、对公司发展规划或业务管理规范提出合理化推荐,并给公司带来明显效率或效益者;
四、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足为公司楷模者;
五、其他制度规定应予记功授奖行为。
记功授奖方式有:大功、小功、嘉奖、通报表扬、一次性奖金等。
第五十条
公司对以下状况之一者,予以记过处罚:
一、利用工作之便图取私利、贪污、盗窃、殴斗、诈骗、索贿、受贿、私吃回扣、经手钱财不清、拖欠钱财不偿、违反公司财务制度者;
二、公司遭遇任何灾难或发生紧急事件时,职责人或在场职员未能及时全力加以挽救者;
三、在公司外的行为足以妨碍其应执行的工作及公司声誉或利益者;
四、恣意制造内部矛盾,影响公司团结和工作配合者;
五、怠慢、欺辱、谩骂、殴打顾客,给公司形象带来损害者;
六、玩忽职守、职责丧失、行动迟缓、违反规范、给公司业务或效益带来损害者;
七、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者;
八、窃取、泄露、盗卖公司经营、财务、人事、技术等机密者;
九、触犯公司其他制度记过处罚规定或国家法律行为;
记过处罚方式有:开除、记大过、记小过、警告、通报批评、一次性罚款等;
若职员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将追究当事人法律职责,公司有权起诉;
奖惩记录,纳入公司考核资料。
第十五章离职与解聘
第五十一条职员要求调离本公司,应提前十五天向该部门主管提出书面离职申请,在未得到批准前,应继续工作,不得先行离职,否则扣发该月工资。
第五十二条公司根据职员的表现或经营策略,需要解聘员工,应提前十五天通知被解职的职员。
第五十三条职员因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或试用不合格而被解聘的,应由所在部门主管填写《解聘职员申请表》,报人力资源部批准,一线经理以上人员的解聘,须上报总经理批准。由人力资源部存档,并通知被解聘人员办理离职交接手续。
第五十四条上述各种原因结束聘用或试用关系的职员,在接到正式通知后,均应向人力资源部领取《移交工作清单》,按该清单要求,在离开公司之前办完有关工作移交手续,其应领取的工资,应于上述手续办妥后再予发给。
第五十五条将人事关系调入公司的职员,应于一个月之内,将人事关系调出。超过一个月的,公司将按月收取存档费(收费标准:中科院人才交流中心,x元/月)如超过三个月仍未将人事关系调出的,公司将与有关单位联系,办理退档手续。
第五十六条由公司统一管理的《就业证》、《暂住证》、《毕业证书》的离职职员,在办理完有关手续后,人事部将其归还职员。
第十六章福利
第五十七条:
一、保险:按公司现行的保险规定,公司的骨干人员和经理级以上人员可享受公司投保的个人医疗保险。
二、困难补助:职员个人或家庭有特殊困难,可申请特殊困难补助,补助金额视具体状况而定。
三、过节费:根据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元旦、春节、妇女节、劳动节、端午节、儿童节、国庆节等),公司将发放适当的过节费或物品。
四、外出郊游:每年的春季或秋季,组织员工外出郊游。
五、工作休假:工龄满一年,业绩突出的员工,经申请报总经理批准,可享受每年五天的休假;工龄满两年,业绩突出的员工可享受每年七天的休假。
六、住院慰问:员工住院期间,视具体状况行政中心组织人员慰问。
第五十七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能够随时做出合理的调整。
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规范企业人事作业程序,促进本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化、正轨化,使人事工作有章可循,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的制订,充分体现了公司“尊重人、理解人、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理念。
第三条、本公司各级及员工均应遵守本管理规定。
第一章招募甄试
第一条、本公司招募人员实行平等竞争、公开招聘、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条、行政人事部门根据公司经营状况、部门职位需求、职位分析体系、员工流动率等规划人力资源需求,制定人力资源需求表,报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三条、行政人事部门招募实施前,须将拟招募岗位、工作职责、工作人员条件制订“职务说明书”作为人事招募的依据。
第四条、公司录用员工,务必具备下列相关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质,敬业精神强、为人诚实、工作踏实,具有必须忠诚度。
(二)、招募一般职员需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相关工作经历两年以上;招募需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相关工作经历三年以上。
第五条、招募人员应根据人员需求种类不一样,而选取适宜的招聘信息发布渠道,如新闻媒体、网络、人才市场等。
第六条、招募信息发出后,会收到应征资料,经审核后,对合格应征者发出“初试通知单”通知前来本公司理解甄试。
第七条、不合格应征资料,归档一个月后销毁,但有要求退件者,可予以退还。
第、人事行政部门对应征者组织初步考核,考核的方式根据职责、岗位的不一样,采取相宜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包括下列:
1、专业测试(由职能部门拟订试题);
2、心理测试(适合)。
(二)、面试
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和非结构化面试两种形式。
第九条、经初试合格的应征人员由人事行政部门组织复试。经复试合格报总经理审批后正式录用。
第十条、经核定录用人员,由人事行政部门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发给<报到通知单>请新录用员工报到时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照片2张,办理报到手续。
第十一条、人事行政部门组织新员工进行职前教育及训练,引领新进人员熟悉公司各部门。
第二章试用
第一条、新进人员根据工作性质不一样,试用期为1-3个月,届满前由人事行政部带给考核表,依分管权限划分,逐级考核。
第二条、试用期满,员工需提出书面转正申请连同考核表上交人事行政部。
第三条、一般人员转正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公司人事行政部门批准;部门主管以上人员转正,由人事行政部组织考核,报总经理批准。
第四条、员工转正后享受相应的工资及福利待遇。
第三章任命变动
第一条、公司遵循“重潜力不重学历”、“任人为贤”的用人原则,充分根据员工的绩效表现、个人特征,予以员工相应职位。
第二条、主管以下的员工任命变动,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依据员工的考核业绩,填写<人事变动申请表>,并报人事行政部门批准;主管级以上员工任命变动,人事部门组织考核后,由总经理批准,并交人事部门备案。
第三条、调职由申请人填写<人事异动申请表>,送调职单位会签,转人事部门签注意见后,呈总经理批准。
第四条、员工异动及薪资调整者,由行政人事部门出具薪资调整通知单,呈总经理批准后,交财务部作业。
第四章终止/解除合同
第一条、员工因故辞职,务必提前半个月向人事行政部门申请,填写<员工辞职申请表>。由所在部门签署意见后,报人事行政部审批同意并呈交总经理批准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第二条、员工离职手续办妥,相关物品、资料移交后,财务部门方可办理结帐手续。
第三条、收到员工离职申请书时,人事行政部门应即时与离职人员面谈,探询将离职员工之离职原因,并避免不必要之离职。
第四条、资遣
因公司经营方针变更,需对在职人员进行重新调配,某些不能或不适合其他职位的正式员工,公司将提前一个月通知与其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将按每工作一年补一个月薪水为补偿金,6个月以内的正式员工给予半个月补偿金,予以适当经济补偿。贴合资遣规定者,人事行政部门将通知其办理离职手续,办妥后始可发给资遣费。
第五条、解聘
(一)、贴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公司可予以解聘:
a、职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后仍不能胜任本职工作;
b、严重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者;
c、触犯有关刑事法律者。
(二)、凡解聘者,由人力资源部门安排离职面谈,并处理好相关续后工作。
第六条、移交
(一)、员工离职时,应将所负责的办公用品、档案资料、相关业务函件列具清交。
(二)、员工离职时,应造具相关清册。
第五章薪资
第一条、公司根据经济效益、经营状况,制定相关工资。
第二条、工资为月薪制,当月工资于次月十五日发放,遇节假日提前一日发放。
第三条、工资由岗位工资、生活补贴、工龄工资、效益工资、全勤工资五部分组成。
第四条、凡全月请事假、病假三天以上者,取消当月全勤奖,并扣除按底薪比例计算的当天薪资。
第五条、薪水评估:薪水回顾为每年之中国农历年初,各职工会因上一年表现而获公司薪水调整。
第六章员工福利
第一条、休假:
(一)、员工每年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休假由公司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具体状况制定。
(二)、员工结婚时间可享受七天婚假,婚假仅适用于初婚,婚假期内薪水照发。
(三)、试用期满的女员工,生育可享受正常产假90天。
(四)、员工及配偶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可给予丧假3天。
(五)、凡工作满1年以上五年以下者,每年享受带薪年假1天,以此累加5天封顶。
第二条、员工转正后可享受相应生活补贴。生活补贴包括:住房补贴、交通补贴、午餐补贴等。
第三条、员工生日公司将按50元以下标准计发生日礼物。
第四条、员工及其直系亲属生病、住院时,由公司组织探望,探望费用每次不超过100元的开支。
第七章考勤及请假
第一条、员工上下班均需打卡,禁止他人代为打卡。
第二条、如因公外出、病事假等原因未能及时打卡,事后应及时报人事行政部门,作注明。
第三条、每周工作时间五天半,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2:00;
下午13:00——-18:00、周六:9:30——-13:00、
第四条、员工因公外出,应填写<外出单>送人事行政部门核准,交前台登记。
第五条、员工请假,除因急病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呈核,可由家属或同事代为之外。务必本人以书面形式向人事行政部门提出,因病请假,需持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医疗证明。
第六条、员工请婚假、丧假、公假、工伤假、产假等假,需事先出具书面请假申请表,并经相关部门批准。
第七条、假期核准权限:一般员工请假1-3天以内由人事行政部门批准,3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主管以上人员请假1天以内由人事行政部门批准,1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
第、迟于规定时间上班五分钟为迟到,每迟到一次:十五分钟以内扣工薪20元;十五分钟以上到半小时者,扣工薪30元。每月迟到、早退超过三次,取消当月全勤奖。
第九条、凡旷工一天取消当日出勤工资,并罚款100元。全月无故旷工三天以上者,予以开除。
第八章考核
第一条、考核目的
(一)、对员工履行本职工作的态度、潜力和实绩等方面进行考核,以到达提高员工工作绩效的目的;
(二)、为工资、奖励、升降、调动与教肓培训带给人力资源信息与依据;
(三)、透过考核,加强上下级之间的沟通,进一步引导、激励和管理员工。
第二条、考核原则
(一)、以客观事实为依据;
(二)、以考核制度规定的资料、程序与方法为准绳;
(三)、考核力求公平、公正、公开。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考核分为试用考核、平时考核、晋升考核、年终考核四种。
第四条、考核围绕德、能、勤、绩四个方面,细化为具体指标进行考核。
第五条、上岗、转岗、晋升员工应以“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第六条、员工考核结果,将作为晋级、工资晋升、奖励的依据。
第七条、员工考核结果,将存于个人资料档案中,并予以登录。
第、员工培训考核成绩也将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九章培训
第一条、培训是提高企业员工素质及工作技能,增强团队凝聚力的重要措施,每位员工都有职责、有义务理解培训。
第二条、培训管理工作应努力做到制度化、层次化、标准化、系列化、有效化。
第三条、培训考核成绩将作为考核重要依据,优秀者颁发证书,并予以奖励;不合格者予以通报批评,重新参加培训,直到合格为止。
第四条、培训资料
(一)、新进员工务必理解岗前培训、企业文化知识、员工手册培
训以及岗位专业知识培训;
(二)、员工转岗、晋升务必理解转岗、晋升培训;
(三)、公司管理人员务必定期理解管理培训;
(四)、全体人员定期理解职业道德培训;
(五)、成功学培训、员工潜能培训;
第五条、公司鼓励员工利用休息时间自修本岗位专业知识。
第六条、人事行政部门应根据公司具体状况,分析开发新的课程,并组织讲授;培训完毕要进行跟踪调查。
第七条、培训采取在职培训、岗位轮训、封闭培训、实地工作培训、函授、请外训、送培等多种形式进行。
第十章员工档案
第一条、员工档案是公司人事部门招用、调配、培训、考核奖惩和任用中构成的在职员工的个人文件材料,是考察员工的重要依据。
第二条、员工档案由历史地、全面地反映员工状况材料组成,其必备材料包括:
1、招工、录用、聘请、毕业分配报到材料;
2、学历和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材料;
3、员工登记表、个人履历表;
4、身份证复印件、担保书;
5、工资待遇审批表、保险福利册;
6、员工考核表、奖励、处分材料;
7、劳动合同书、离职手续办理表等。
第三条、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借用或借阅本人及其系亲属档案。
第四条、外来单位需查阅档案的,务必有相关手续,并经人事部门主管同意后,方可查阅。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一条、本管理制度经总经理批准之日起执行。
第二条、本制度解释权为本公司人事行政部门。
一、总则:
1.1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人事管理,提高员工整体素质及公司管理水平,使公司保持可持续发展状态,结合公司发展实际,制定本制度。
1.2 适用范围:本公司全体员工。
二、员工招聘:
2.1 公司新聘人员一律由办公室统一面试、建立员工档案、录用、分派。各管理处可自行预招员工,进行第一轮面试筛选,面试符合条件者将应聘人员档案报办公室,由办公室另行安排面试,合格者录用。
三、员工录用标准:
3.1 公司所有员工年龄一律控制在55岁以内,身体健康。超过55岁在岗者工作期间发生的任何安全问题由个人负责。
3.2 夫妻及直系亲属不得在同一单位上班。特殊情况由公司办公室统一合理调配。
3.3 对外来没有家室的人员,确保有家庭地址及联系电话,身份明确。
四、员工试用
4.1 新进基层员工试用期为一个月,公司管理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而工作表现合格者将成为本公司正式员工。
4.2 经考核,试用期不合格者,公司无条件即时辞退。
五、员工离职与辞退
5.1 新进员工在10天以内自动离职,10天以内无工资。
5.2 员工在试用期内和合同期内提出离职,必须提前一个月交申请,对未办理手续而擅自离职者,每日按旷工处理,公司不发放工资,并保留追索其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权利。
5.3 员工离职最后一个月若未满勤,将按试用期工资发放,不再参与补助与考核。
5.4 严重违反公司纪律及检查工作质量连续三次不合格者,公司无条件辞退。
六、调职与晋升:
6.1 员工所在岗位不胜任或有过失者,公司视具体情况做出降职、免职、调离或辞退决定。
6.2 同一岗位新老员工的交接时间不得超过三天,同一岗位新老管理人员的交接原则上不超过一周。
七、 工作日、休假
7.1 总公司办公室人员每月休班4天,也可一个月集中休4天,当月其他时间不再调休,管理处主任每月休2天。
7.2 公司规定节假日: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1天,“十一”3天。
7.3 基层员工每月休假1天。(各管理处可以根据情况自行调配休假时间)
7.4 婚假:依国家婚姻法履行正式登记手续,给予婚假7天。
7.5 以上规定休班时间均属带薪休息时间。
7.6 直系亲属去世可申请3天的丧假。
7.7 病假可凭医院证明申请3天病假,病假无工资,超过3天,当月无任何奖金或补助,超过3天,必须总经理批准方可超假,未批准而超假每日按旷工处理,超假7日给予开除。
7.8 事假每月不得超过3天, 3天到7天由副总经理批准,7天以上需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单报办公室备案,由办公室交财务结算。
八、 工资
9.1 工资模式:工资总数=岗位工资+考核工资+补助工资+提成
9.2 各岗位员工工资及试用期岗位工资见《公司薪酬表》。
9.3 奖惩
9.3.1 依照员工职责与考评给予员工奖金或罚款。
9.3.2 年底优秀员工奖30元。
九、附则
10.1本制度由办公室编制并负责解释,由总经理签批。
10.2本制度自x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未尽事宜参考本公司有关规定。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准时上下班,对所担负的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二)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执行。
(三)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秘密。
(四)爱护本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五)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及工作守则。
(六)持续公司信誉,不作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行为。
(七)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八)不私自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业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职业。
(九)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顾客的合作。
(十)严谨操守,不得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人士或行号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款项。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因过失或故意致公司遭受损害时,应负赔偿职责。
第三条员工每是工作8小时,星期六.日及纪念日休假。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有关规定适当延长工作时间,所延长时数为加班,可给加班费或补休。
第四条管理部门之每日上.下班时间,可依季节之变化事先制定,公告实行。业务部门每日工作时间,应视业务需要,制定为一班制,或多班轮值制。如采用昼夜轮班制,所有班次,务必1星期调整1次。
第五条上.下班应亲自签到或打卡,不得委托他人代签或代打,如有代签或代打状况发生,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第六条员工应严格按要求出勤。
第七条本公司每日工作时间订为8小时,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有关规定延长工作时间至10小时,所延长时数为加班。除前项规定外,因天灾事变,季节关系,依照有关规定,仍可延长工作时间,但每日总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其延长之总时间,每月不得超过46小时。其加班费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第每日下班后及例假日,员工应服从安排值日值宿。
第九条员工请假,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病假──因病须治疗或休养者可请病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能够未请事假及个性休假抵充逾期仍未痊愈的天数,即予停薪留职,但以1年为限。
(二)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14天,能够个性休假抵充。
(三)婚假──本人结婚,可请婚假3天,晚婚者加10天,子女结婚可请2天。
(四)丧假──祖父母.父母或配偶丧亡者,可请丧假8天;外祖父母或配偶之承重祖父母.父母或子女丧亡者,可请丧假
(五)产假──女性从业人员分娩,可请产假90天(假期中之星期例假均并入计算)。
(六)公假──因参加举办之资格考试(不以就业为前提者).征兵及参加选举者,可请公假,假期依实际需要状况决定。(七)公伤假──因公受伤可请公伤假,假期依实际需要状况决定。
第十条请假逾期,除病假依照前条第一款规定办理外,其余均以旷工论处。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内所能治愈,经医师证明属实者,可视其病况与在公司资历及服务成绩,报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病假,最多3个月。事假逾期系因个性或意外事故经提出有力证件者,可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事假,最多15天,逾期再按前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请假期内之薪水,依下列规定支给。
(一)请假未逾规定天数或经延长病事假者,其请假期间内薪水照发。
(二)请公假者薪水照发。
(三)公伤假工资依照劳动保险条例由保险机关支付,并由公司补足其原有收入的差额。
第十二条从业人员请假,均应填具请假单呈核,病假在7日以上者,应附医师的证明,公伤假应附劳保医院或特约医院的证明,副经理以上人员请假,以及申请特准病事假者,应呈请总经理核准,其余人员均由直属核准,必要时可授权下级主管核准。凡未经请假或请假不准而未到者,以旷工论处。
第十三条旷工1天扣发当日薪水,不足1天照每一天7小时比例以小时为单位扣发。
第十四条第九条一.二款规定请病.事假之日数,系自每一从业人员报到之日起届满1年计算。全年均未请病.事假者,每年给予1个月之不请假奖金,每请假1天,即扣发该项奖金1天,请病事假逾30天者,不发该项奖金。第十五条本公司人员服务满1年者,得依下列规定,给予个性休假
(一)工作满1年以上未满3年者,每年7日。
(二)工作满3年以上未满5年者,每年10日。
(三)工作满5年以上未满20xx年者,每年14日。
(四)工作满20xx年以上者,每满1年加给1日,但休假总数不得超过30日。第十六条个性休假,应在不妨碍工作之范围内,由各部门就业务状况排定每人轮流休假日期后施行。如因工作需要,得随时令其销假工作,等工作完毕公务较闲时,补足其应休假期。但如确因工作需要,至年终无法休假者,可按未休日数,计发其与薪水相同的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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