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电安全制度
一、经常检查线路、插座、开关及电器设备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确保用电安全。
二、加强用电管理,注意节约用电,每天下班前将空调、计算机、饮水机、照明灯关闭,杜绝长明灯。
三、检查维修电路时,必须注意按照操作规程执行,确保操作安全。
四、加强教师、学生用电安全知识教育,使之掌握正确使用电器的方法。发现用电故障,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五、加强用水管理,经常检查、维修水管、接头、水龙头等,杜绝跑、滴、渗等浪费现象。
六、对全体教师、学生加强节约用水教育,使之提高节水观念,增强环保意识。
七、对经常用的水、电材料,应有适量储存,以备随时维修使用,保障学校正常用电、用水。
八、使用井水和二次供水,学校安排有专人负责管理水源,管理者必须体检。学校每季度请县卫生防疫站人员到学校进行水质检测,有水塔和蓄水池的每月进行一次清洗消毒,确保供水符合卫生标准,并记录在案。
用电安全制度
车间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保证安全用电,防止事故发生。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车间的所有用电活动。
3.安全用电要求
3.1所有从事电器维修和接线人员必须经技术培训,并取得劳动局颁发的“电工证”才准上岗工作。
3.2在挂有维修标志的用电设备及配电开前,除是设标维修者外,其余任何人不得乱合闸.
3.3设备漏电、过压、跳闸时,未明确原因,不得擅自合闸。特殊情况下需合闸时,手要保持清洁干燥,手上不得拿任何不绝缘工具。
3.4在拆装、检修和接线工作时,应断开电源;需带电工作时,必须配齐安全工具,穿戴绝缘鞋,手套,保持人体各部分干燥、清洁,严禁赤膊从事电气操作。
3.5发现电气故障、漏电、走火或触电事故时,应立即将电源切断。
3.6因电气故障造成火灾时,在未断电源时,切不可用酸碱泡沫灭火,而应使用沙子、四氧化碳或二氧化碳扑灭。
3.11每台生产设备应设专人负责,开机送电前,要检查所开设备是否正常。如正常可以合闸送电。
3.12设备使用完毕,长期不用或下班时,要断开电源开关。
a.每天下班前,车间岗位的班组长负责检查、停开关、关电房门。
b.遇上加班时,加班后由组长或带班负责人检查是否停电、关电房门。
3.13组合插座及插座电源导线应完好无损,不得吊挂使用,不允许超负荷使用,严禁使用伪劣插座。
3.14电气设备维修、检修必须由正式电工进行作业。
3.15未经允许不得拉接临时电源线和使用电炉子等表面炽热的大功率电器。
3.17凡是电器(设备)自身电源线为三相插头的,应采用已接好地线的三孔插座,接地极不准甩掉不用。
3.18电工人员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工作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3.19保持室内照明、通风、良好,每班打扫室内卫生,保持室内清洁,严禁吸烟。
3.20严格保持各开关状态与实际一致,不能随意更改设备与接线的方式及各开关的整定值。
3.21严格执行各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程。
3.22在恶劣天气气候下,要加强设备的特巡,发生事故应保持冷静,按照操作规程及时排除故障,并做好记录。
3.23作及检修时必须按规定使用电工绝缘工具,绝缘鞋、绝缘手套等。
4.用电注意事项
4.1车间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时,要立即通知电工维修,不得私自处理。
4.2所有工作人员应该按照上述用电要求严格执行,避免发生用电事故。
用电安全制度
安全用电、节约用电是学校安全节能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健康持续发展的必要保障,为加强管理,明确要求,规范各类用电行为,特制定本安全节约用电管理制度。
1、校园公共场所内一切照明、电器设备均由所在包干区班级负责管理,第一责任人为班主任。办公室的照明和电器设备(电扇、电脑、空调等),由各办公室主任负责管理,第一责任人为办公室主任。
2、办公室在采光不足时开灯,严禁在自然采光足的情况下,闭着窗帘开灯。所有电源(电灯、电扇、电脑、空调等)必须在离校时切断,由办公室主任负责检查、学校安全小组抽查结果列入教师月考核。
3、办公室禁止使用电热器(取暖器、电热毯)等大功率耗电设备;禁止使用花钱板等不安全设备。
4、教室的照明、饮水机、电视机、电脑等,应专人专管,其它人不能随便开启,放学后应及时关闭电源。教室使用照明做到随开随关,学生休息时间不开,不能出现无人灯。学校安全小组抽查结果列入班主任月考核。
5、办公室、专用教室使用空调必须在气温4℃以下或3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