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狠抓制度建设与制度落实。
进一步完善以《采购法》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建设,强化各项制度的贯彻执行和监督检查力度。一是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对照《采购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认真梳理制度建制缺失,完善健全采购各项制度,规范以公开招标为主体的各项采购操作流程。二是进一步强化相关制度的贯彻落实和执行,坚持依法行政,严肃操守秘密,全面贯彻落实、市《关于违反招投标廉政监管制度的问责办法》、《采购工作权力节点监控管理办法》等,重点加强对采购的操作流程、供应商的诚信监管、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等方面制度和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
二、巩固和扩大采购范围与规模。
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采购项目监督、检查,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扩大采购的规模和范围。
一是加强采购宣传和培训,充分利用网站、报纸、座谈会等平台和载体,开展多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各方当事人对采购重要性的认识,营造有利于采购落实的良好氛围。
二是强化采购执行力度。与会计局、预算科、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加强协调和合作。积极推进将财政性资金采购项目全部纳入采购管理范围中来,配合采购办开展财政性资金采购专项检查,全面掌握财政性资金采购工作状况。查找和分析制度建设和采购执行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促进财政性资金采购活动规范有序进行。
三是继续做好空调、汽车协议供货工作。进一步完善定点采购和协议供货的相关配套措施,继续做好镇区财政性资金采购项目的拓展和落实工作,在不断扩大采购范围的基础上,优化品目结构,发挥规模效益。
三、突出发挥采购的功能作用。
将发挥采购宏观和导向作用摆上突出的位置,力促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对被列入自主创新和节能环保清单的产品,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积极推进首购、订购制度,促进自主创新产品、节能环保产品的市场推广应用。
四、强化采购标准化建设。
进一步完善采购文本标准化、格式统一化、程序规范化的采购操作流程。一是采购文档标准化。针对采购活动涉及的招标文件、开标程序、采购公告、评标规则、采购合同、验收报告等内容建立和完善格式化的函件、通知及合同文本,进一步规范采购流程。二是评分方法标准化。进一步优化技术评分的要素。一方面要缩小评分跨度,另一方面对技术指标进行细化,规范评分细则,努力减少采购评审专家自由裁量权,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
五、强化服务理念,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一是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坚持勤政务实的优良传统教育,加强和采购当事人的联系和沟通,认真听取采购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沟通与探讨,克服和避免采购人倾向性需求。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提高解决实际工作中问题的办法和措施。
二是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强化爱岗敬业教育,树立良好的职业操守。坚持每周一例会制度,交流工作和解决突出问题,完善采购办和中心联席会议制度,认真接受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管,拓宽采购人信息反馈的渠道。
三是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简化办事程序,提高采购效率,从采购需求确定、方式审批、招标文件制定、组织开标评标活动、供应商履约和服务等方面,建立采购事项制,规范办事环节,明确办事时限,落实相关责任,努力确保采购效率的提升。
六、加强采购队伍建设。
重点做好采购人员素质教育,努力塑造一支德才兼备、廉洁高效的采购专业队伍。
一是不断组织中心内部人员认真学习《采购法》以及财政部关于采购的相关法律、规章和省市关于采购相配套的文件精神,学习并遵从职业操守。
二是组织学习采购业务操作流程,学习与采购相适应的业务技术和技能。
三是组织学习兄弟单位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以及上级的各项业务培训,提升操作技能、提高操作效率。四是强化廉政教育,做到警钟长鸣,正确处理好与供应商的关系,做到洁身自好,结交良友,对各种拉拢保持警惕,同各种*保持距离,与各种不良企图保持隔绝,以实际行为推动采购健康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