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年限看,非营运的9座以下轿车正常使用年限为15年,非营运9座以上汽车、旅游客车、货车的使用年限为10年。
2、微型货车(含越野型)、带拖挂的汽车、矿山作业专用车、出租小轿车(排量1.0升以上)的使用年限为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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