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烟花爆竹批发市场记者调查合肥烟花爆竹限放还是禁放?
原标题:记者调查合肥烟花爆竹限放还是禁放?
中安在线讯烟花爆竹,限放还是禁放?这是个问题。6月20日早晨,合肥市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听取审议《合肥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要求(修改草案)》。这也是时隔六年以后,合肥市将烟 或将依据环境保护需求和群众需花爆竹管理要求再次摆上立法议程,
要,全方面禁燃烟花爆竹。
九成市民支持禁限放烟花爆竹
有%的市民赞成实施禁限放。其中赞成禁放的占%,赞成限放的
市直相关部门,派出所、事处、小区管理机构、物业服务企业等基层单位和市区范围内小庙、高刘、三十岗、三十头等9个较为偏远的乡(镇)街道的市民听取意见,同时,
书面征求了各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市基层立法联络点的意见和提议。
问卷调查过程中合肥市区居民支持禁放的达%,公开征求意见收到的30条公众意见中有26条支持禁放,全方面禁放有着良好的群众基础。
“可见,实施全方面禁限放,并逐步扩大禁放范围的条件已经具 有和成熟。”合肥市相关负责同志表示。
禁放还是限放,20年来数次改动
其实20多年来,合肥市从“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到“时间燃放烟花爆竹”等作过几次改动。
1996年左右,曾经有过几年严格严禁市内燃放烟花爆竹,得到了大多数老百姓的了解和支持,也取得了很好效果;伴随老百姓生活观念的转变,尤其是伴随合肥市雾霾天气的加重,绿色、环境保护的观念逐步深入人心,比如,2021年春节期间,在各项方法和宣传力度加大的情况下,燃放烟花爆竹的数量大幅降低。
现在合肥实施的是2021年6月重新制度的《合肥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要求》,将禁放调整为限放。
2021 年市常委会对《要求》进行了立法后评定,提议在市
的修改列入今年立法计划。
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认为《要求》形同虚设,长时间随意燃放甚至凌晨燃放,严重影响了市民生活和学习,要求限期整改。
《要求》形同虚设在于实施难
然而,禁放的最大难点在于实施的难度。
多年来,合肥市数次接到市民的来电、来函,诉说周围违法燃放的现象,如滨湖世纪城徽贵苑一位耄耋老人来电、来信,说小区违法燃放烟花爆竹已成常态。
市民在平时禁放期间常常或偶然听到爆竹声所问卷调查也显示,
占百分比为%。
“之因此这么,一是未能进行长期化宣传教育,二是燃放爆竹相
关指法取证困难,违法成本较低,三是缺乏烟花爆竹监管长期有效机
制,源头监管不力,四是缺乏严厉的问责机制。”合肥市相关
数据显示,如2021年春节期间,仅蜀山区一个区就处理了50多起包
括流动摊点销售烟花爆竹的市民投诉案件。
在严禁售卖期间,部分零售网点依然存在销售烟花爆竹的现象,
如医院周围、姚公庙等区域。另外批发流向不明确,甚至存在向无证
无照的经营户批发行为;节后,余存的烟花爆竹不能立即回收,也是
《要求》形同虚设的表现。
全国现在444个城市实施禁放
其实,合肥市现在碰到的禁燃难题在很多周围城市早已破解。
在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拟处以最高限处罚
“市区范围内实施统一禁放有利于明确执法边界,便于新的
落实实施。”是马上出台的修改方案最大的亮点。
据悉,新修订的修改草案明确了、安监、、城镇建设、
房产、环境保护等部门的职责,强调完善联防联控长期有效管理工作
机制。同时要求了单位的主体责任和基层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宾馆、
酒店的劝阻、举报义务等。
或将参考南京、铜陵等地做法,对违反要求燃放烟花爆竹情节较
为严重的,由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治安处罚;深入
明确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宾馆、酒店不推行劝阻、举报义务的法律责任;对在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场所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设定法律责任,对批发企业处2万到10万元罚款,对零售经营者处1000元到5000元罚款,并没收烟花爆竹及违法所得, ;
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立即登记和强化源头治理反馈相关投诉举报,和不按要求查处非法生产、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设定了对应的法律责任。
思索:禁燃禁售是一个城市文明进步的标志
伴随物质生活水平和城市发展水平的提升,市民对绿色、安全、 群品质生活也有了更高的期待,城市管理也应上升到一个新的台阶。
众呼声是造成烟花爆竹管理要求修改的必定原因。
是建设合肥当 改变旧的不好的习俗,
代化大城市的题中应有之义。
但《要求》的出台要得到全社会的拥护,并为合肥城市文明建设增添新的光彩,需要社会方方面面的努力,而这,值得我们每一个人的关注。(记者顾继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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