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捕之后取保的机率并没有固定的规定,虽然逮捕之后取保候审的机会比刑事拘留期间要小,但是只要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就可以申请办理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一、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人民和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对于取保候审的解读
在我国,指人民、人民或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由机关执行。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人民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应当在向犯罪嫌疑人宣布后交由机关执行。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人担保形式的,人民应当将有关法律文书和有关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保证人基本情况的材料,送交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同级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金担保形式的,人民应当在核实保证金已经交纳到机关指定的银行后,将有关法律文书、有关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的材料和银行出具的收款凭证,送交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同级机关。
机关收到有关法律文书和材料后,应当立即交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县级机关执行。负责执行的县级机关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核实被取保候审人、保证人的身份以及相关材料,并报告县级机关负责人后,通知犯罪嫌疑人居住地派出所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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