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以前诉讼费的缴纳方式只有一种,就是在律师或者是当事人收到所寄出的缴费通知单以后,前往指定银行柜台或者是办事处进行缴纳诉讼费用的业务。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五十三条 案件审结后,人民应当将诉讼费用的详细清单和当事人应当负担的数额书面通知当事人,同时在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书中写明当事人各方应当负担的数额。
Copyright © 2019- baoquwan.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4080961号-7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