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是的,有了“一书四方案后”,还需要逐级上报至有批准权的进行审批,通过报批后才能实施征收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有关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收到上报的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和有关方案后,对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应当在5日内报经同级审核。同级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并将审查所需的材料及时送该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对依法应由批准的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和有关方案,省、自治区、直辖市必须提出明确的审查意见,并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农用地转用、批准征用土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农用地转用方案后,应当将批准文件和下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上报的材料一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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