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第一,使用欺诈或胁迫或乘人之危等等方式,让另一方在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时签订或变更劳动合同的;第二,用人单位在合同中免去自己的法定责任或除去劳动者的合法权利的;第三,违反我国法律、行规中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有争议的,需要仲裁激斗或认定,合同如果认定无效的,那么属于自始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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