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个体工商户需要纳税。个体户为的小规模纳税额人,纳税办法由税务确定。核定征收的税务部门对个体工商户一般都实行定期定额办法执行,也就是按区域、地段、面积、设备等核定给你一个月应缴纳税款的额度。个体工商户的纳税标准如下:
1、城建税按缴纳的营业税的7%缴纳;
2、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的3%缴纳;
3、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的1%缴纳;
4、按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实行5%-35%的的超额累进税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
第二条 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
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
税率的调整,由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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