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林权证是县级以上地方或林业主管部门,依据《森林法》或《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按照有关程序,对国家所有的和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个人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确认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并登记造册,发放的证书。林权证是确认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它在法律上具有继承权,贷款、担保、抵押权,流转权,入股权,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集体单位或个人的林木所有者向其所在地的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具备以下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森林、林木、林地的权属无争议
2、界线清楚,标志明显,与毗邻单位有认界协议书或划拨书,
3、面积、四至界线的登记文件和图画同实地结合
4、有关图表完备,材料齐全。
5、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据材料。
6、其它由管理部门规定应该提交的有关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第三条 保护、培育、利用森林资源应当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优先、保育结合、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森林法实施条例全文》 第三条 国家依法实行森林、林木和林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权属证书式样由林业主管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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