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乘客在公交车上摔伤的,如果是由于司机没有尽安全保障义务造成的,由公交车公司承担责任,如果是乘客自己原因造成的,由自己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二十三条 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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