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户主已死,可以通过继承来办理房产过户。1、首先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2、然后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公证处出具的继承公证书中将明确指出去世户主的原房屋继承人。3、最后继承人携带公证书、房产证、身份证到房产交易中心办事大厅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户主去世的应该要更换户主的。公民在死亡后是要注销户口的。公民死亡以后,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从而更换户主。建议最好还是更换户主。户主去世后,将会发生遗产继承,如果不办理户主变更,户主的继承人只享有不动产的使用权,而没有不动产的所有权,因此对于属于遗产的不动产,其合法继承人没有处分、收益等权利。且户口去世后,户口本上仍有亲属的,如进行户主更换,户口本将继续有效。办理手续:(1)居民户口簿;(2)新户主居民身份证;(3)户内成年人及房屋产权人协商一致的书面意见。办理程序及时限:在派出所户籍窗口当场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第十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衍生问题:自立户主需要什么条件1.自立户主,必须有自己的房产(农村不强调),有完全的民事能力,有足够的申请理由。2.一般来讲,结婚后可以申请分户,不是结婚是很难分户,自立为户主的。3.申请分户时,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产证明和分户申请,然后和现户主共同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经同意后就可以分户,成为的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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